學區及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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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區及入學資格

1.要怎麼知道小朋友的學區在哪裡?

答:本市各區公所於每年度1、2月間劃定當年度各國小學區,家長可依小朋友戶籍地址的「區」、「里」、「鄰」別,至各區公所網站或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新生分發入學資訊網(http://www.newsstu.tp.edu.tw)上查詢學區。

2.何時可以「知道」我的孩子(新生)要到那所學校唸書?

答:設籍臺北市之6足歲學童,可於5月20日前由區公所寄發「入學通知單」中得知學童之就讀學校。

3.就讀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有無設籍多久的限制?

答:凡設籍於本市,並實際居住於本市的小朋友,均可就讀本市國小,並無設籍時間長短的限制。但如果小朋友的學區是「額滿學校」,則必須依照「額滿學校」優先分發入學原則,以小朋友的設籍時間先後依序分發入學,或改分發至其他非額滿學校。

4.何謂「居住事實」?

答:「居住事實」證明必須檢附自有房屋所有權狀、法院或經法院授權民間公證單位開立之公證租賃證明、家長之水電費及電話費收據證明…等相關居住證明文件。

5.在同一學區內遷移戶籍者,設籍日應如何計算?

答:因戶政機關造冊資料僅顯示最後一次遷移戶口之設籍日,故戶政機關造冊時,是以採計最後一次遷移戶口之設籍日為基準,若小朋友非屬「寄居」或「一址二戶」之情形,而上次「設籍地」也是在同一學區內,將可採計在本學區最早之設籍日(但幾次遷徙地必須在同一學區內,且日期是銜接的)。

6.在3月20日(基準日)之後到6月4日(新生報到日)之間才遷戶籍者,應如何辦理「入學手續」?

答:由教育局及民政局於每年3月20日(基準日)將學童戶籍資料轉入本市新生分發系統,並由區公所民政課列印學童名冊,但之後每一週還是會由戶政事務所提供戶籍異動之學童名單給區公所民政課,民政課將依資料辦理新生分發作業。但如為額滿學校,則依額滿學校之錄取原則辦理。

7.在6月4日新生報到日之後設籍者,應如何辦理「入學手續」?

答:在6月4日新生報到日後始將戶籍遷入學區之學童,區公所接獲學童戶籍異動資料後,將寄發入學通知單通知學生入學。民眾亦可帶戶口名簿至學區學校報到,若為非額滿學校,由學校核對學區後即可受理報到;如為額滿學校,報到之後則必須辦理改分發,由學校轉介至鄰近學校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