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外人員、僑生、外籍學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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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派外人員、僑生及外籍學童入學

1.派外人員及僑生來臺就讀國小,如何申請?可以進額滿學校嗎?

答:依本市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上述人員子女符合「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辦法」或「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規定者,得依其志願分發至國民小學就讀,不受學區限制。但於5月1日以後申請者,不得選填進入額滿學校。

2.自國外回來之外國籍學童,應如何申請就讀公立國小,要到那裡辦理?

答:依教育部訂頒「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應檢送外僑(外籍)國小適齡兒童入學申請書及外僑(外籍)居留證影本,依學童居留證之地址逕向其學區學校申請辦理轉入學。

3.自大陸來臺之大陸籍學童,應如何申請就讀公立國小,要到那裡辦理?

答:大陸籍學童來臺就學應檢附護照、居留證及成績證明文件逕向所屬學區之學校申請就讀;惟依新修訂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已開放大陸配偶前婚姻子女及大陸專業人士申請同行來臺之未滿十八歲子女,均得申請就讀與其學歷相銜接之國民中、小學,學童若未能取得居留證者,得視情個案情形開放以學童大陸地區人民多次入出境證辦理就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