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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未足齡兒童申請提早入學鑑定

1.未足齡兒童可以申請提早入學嗎?

答:凡設籍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且須有家長或監護人至少1人共同設籍,年滿5足歲(106學年度年滿5足歲兒童為100年9月2日至101年9月1日出生者),具資優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者,均可報名。

2.未足齡兒童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鑑定如何報名?

答:由家長或監護人攜戶籍證件(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報名表及相關報名表件至各行政區指定之承辦學校特教組辦理報名手續。請向各行政區指定之承辦學校報名,不得跨行政區、跨縣市重複報名,如經發現一律取消報名資格。

3.報名參加未足齡兒童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鑑定要收費嗎?

答:鑑定過程所需經費由家長自付(初選報名費新臺幣800元整,複選報名費新臺幣1,500元整),報名手續完成後,不得要求退費。另持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核定函)者,免收報名費。

4.未足齡兒童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鑑定之辦理程序為何?

答:未足齡兒童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鑑定,分初選、複選兩階段辦理。家長或監護人完成報名手續後,經初選評量達通過標準者由各行政區承辦學校通知複選評量事宜,經複選評量達通過標準者,由本市鑑輔會審議核定後,核發「提早入學資格證明書」(複選評量暨鑑定結果通知書)。

5.未足齡兒童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鑑定法令規定之通過標準、鑑定流程及通過標準為何?

答:

  1. 「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第3條規定,須同時符合下列2項標準:
  1. 智能評量之結果在平均數正2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7以上。
  2. 社會適應行為之評量結果與適齡兒童相當。

2.各階段評量時間、地點、評量內容及通過標準如下:

(1)初選

1時間:106年3月4日(星期六)。

2地點:

松山區:敦化國小
信義區:光復國小
大安區:銘傳國小
中山區:中山國小
大同區:永樂國小
中正區:螢橋國小
萬華區:萬大國小
文山區:木柵國小
內湖區:碧湖國小
南港區:胡適國小
士林區:士東國小
北投區:北投國小

 

3評量內容:標準化智力測驗、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

4通過標準:須同時具備符合下列2項標準

a.標準化智力測驗智能評量結果在平均數正1.5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93以上。

b.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之學習能力分數須達22分以上,且入學準備度分數須達38分以上。

(2)複選

1時間:106年3月25日(星期六)

2地點:

松山區:敦化國小
信義區:光復國小
大安區:銘傳國小
中山區:中山國小
大同區:永樂國小
中正區:螢橋國小
萬華區:萬大國小
文山區:木柵國小
內湖區:碧湖國小
南港區:胡適國小
士林區:士東國小
北投區:北投國小

 

3評量內容:標準化智力測驗。

4通過標準:標準化智力測驗智能評量結果在平均數正2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97以上。

6.未足齡兒童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鑑定,各階段評量是否需全程參加?

答:經初選評量達通過標準者,由各行政區承辦學校通知複選評量事宜;通過初選者,得不參加複選報名(因各階段評量需繳交報名費,故由家長自行決定)。

7.經審議通過核定提早入學者,如欲就讀國民小學,該如何辦理入學報到?

答:

(1)本市鑑輔會審議通過核定提早入學者,由家長或監護人持戶口名簿、「提早入學資格證明書」(複選評量暨鑑定結果通知書)及入學通知單,至分發學校或就讀學校註冊組辦理報到手續,逾期視同放棄提早入學資格。

(2)欲就讀本市公立國民小學者,應依「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規定之時限辦理。

(3)欲就讀本市私立國民小學者,應依「臺北市106學年度私立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招生實施計畫」規定之時限,辦理登記及公開抽籤。

8.經審議通過核定提早入學者,欲就讀之國民小學如為額滿學校,是否可以外加名額辦理入學報到?

答:通過核定提早入學者,若須就讀額滿學校,仍須依本市入學規定,於106年4月24日至4月28日參加優先入學資格審查,於106年5月10日統一接受本市新生分發作業,於106年6月3日新生報到日持入學通知單前往分發學校報到。

9.經審議通過核定提早入學者,其就讀國民小學時可否專案編班?

答:通過鑑定獲准提早入學者,視同足齡兒童入學,學校依本市適齡兒童入學辦法同適齡兒童依常態編班方式入班,不另行專案編班。

10.經審議通過核定提早入學者,於鑑定通過當年度是否一定要進入國民小學就讀?可以保留通過資格嗎?

答:

(1)經本市鑑輔會審議通過核定提早入學者,得放棄提早入學資格。

(2)經本市鑑輔會審議通過核定提早入學者,如欲就讀國民小學,應持教育局核發之「提早入學資格證明書」,依「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或「臺北市106學年度私立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招生實施計畫」之相關規定及時限,至分發學校或就讀學校辦理報到手續,逾期視同放棄提早入學資格。

11.經審議通過核定提早入學者,其就讀國民小學後會如何輔導?

答:各校輔導室應會同導師,主動觀察提早入學學生之學習及生活適應情形,並填寫學習紀錄表。對於需適應輔導之學生,應主動與導師及家長溝通輔導方式,協助學生獲得良好適應。

12.經審議通過核定提早入學者,其就讀國民小學後如發生嚴重適應困難,可以中途退出嗎?

答:提早入學之學生,於開學後1學期內(107年1月31日前)若有適應不良情形,經校方輔導仍未獲改善者,家長得向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特推會)提出放棄提早入學資格,經學校特推會審議通過並報局核備後,得俟其足齡後依規定辦理入學。

13.經審議通過核定提早入學者,未來是否可直接進入國小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

答:「未足齡兒童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鑑定」及「國小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係屬兩種不同類型之鑑定。國小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於三年級始設班,故欲進入國小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接受充實教學服務,須於國小二年級另行報名參加一般智能資優之鑑定,接受相關鑑定評量及專業評估。

14.家長是否可要求瞭解子弟參加未足齡兒童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鑑定之測驗工具、測驗成績及施測人員為何?

答:為確保鑑定評量之公正、客觀性,家長不得要求公布施測工具、答案、成績及施測人員姓名。

15.本學年度未足齡學童提早入學名單將於何時公佈?

答:106年4月11日(星期二)將公佈未足齡學童提早入學名單。